卷三:第一部分:第三章

2008011719001773499卷三在基督內的生活

第一部分 人的召叫:在聖神內的生活
第三章 天主的救恩:法律和恩寵

1949.人被召享真福,但為罪所傷,需要天主的救恩。人在基督內藉著法律的領導,並在恩寵的支持下,才能得到天主的援助:
你們要懷著恐懼戰慄,努力成就你們得救的事,因為是天主在你們內工作,使你們願意,並使你們力行,為成就祂的善意 (斐 2:12-13)。
第一條 

道德律

1950. 道德律是天主智慧的工程。按照聖經的意思,可定義為天主慈父的訓示,神性教育法。道德律規定人生的路途,行為的規範,為達到所許諾的真福;道德律禁止背離天主和祂聖愛的作惡行徑。道德律的誡命堅定嚴格,而其許諾卻和藹可親。

1951. 法律是行為的一套準則,由合格的權威,為了公益所頒布的。道德律的先決條件是受造物之間已有的理性秩序,而這秩序是由大能、智慧、美善的造物主,為了受造物的利益,並為了達到他們受造的終向而制定的。所有法律在永恆律中找到其原始的和最終的真理。由理性公佈和制定的法律,是分沾生活的天主、造物主和眾人救主的眷顧。「這源自理性的規則,就是人所稱的法律」:

戴都良,《駁斥馬西翁》:在一切有靈的生物中,唯有人能夠當得起從天主接受法律而感到光榮:身為賦有理性的動物,能夠理解和分辨,因此,人能夠藉著運用他的自 由和理性規範他的行動,而服從那把一切交付給他的天主。

1952. 道德律的表達有多種,彼此之間互相配合:永恆律,在天主內一切法律的泉源;自然律,啟示的法律,包括舊約的法律和新約的法律或福音的法律以及民法和教會法。

1953. 道德律在基督內達到圓滿並獲致統一。耶穌基督本人就是臻於至善的道路。祂是法律的終向,因為唯有祂教導且賜給人天主的正義:「因為法律的終向是基督,使凡信祂的人獲得正義」(羅 10:4)。

一、自然道德律

1954. 造物主賜給人作自己行為的主人,並為了真理和美善有管理自己的能力,人於是分享造物主的智慧和美善。自然道德律表達原始的道德意義,允許人以理性分辨,何者為善,何者為惡,何者為真理,何者為謊言:

良十三世, Libertas praestantissimum通諭:自然道德律是寫在、刻在全體及每一個人的心靈上,因為它就是人的理性,命令人行善,禁止人犯罪……。但這由人的理性發出的命令,如果不是有一個更高理性的呼聲和解釋者,便不能有法律的力量,對此更高的理性,我們的心神、我們的自由是應該俯首服從的。

1955. 「天主的法律和自然道德律」給人指點,為行善和達到他的終向,應循的途徑。自然道德律說明管理倫理生活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命令。自然道德律以對天主的渴望及服從為核心,祂是一切美善的本原和裁判者,並使人意識到他人是與自己平等的。自然道德律,就其主要的命令,已在十誡中作了陳述。這道德律稱為自然的,並非因為該法律肇自無靈之物的本性,而是因為頒布該法律的理性,乃屬於人固有的本性:

聖奧思定,《論聖三》:這些規範寫在何處,難道不是在那本稱之為真理之光的書本裡?就在那裡,寫下了全部正義的法律,就從那裡,此法律進入實踐正義者的心裡,並非移植過去,而是在那裡留下印記,正如蓋章一般,圖紋從戒指刻在蠟上,但不脫離戒指。

聖多瑪斯,《論十誡》:自然律不是別的,乃是天主放在我們內的理性之光;藉著這光,我們認出何者應當奉行,何者應當躲避。這光或這法律,是天主在創造時賦予的。

1956. 自然道德律存在每一個人的心中,並由理性所奠定;就其命令來說,是普遍的,就其權威來說,及於所有的人。自然道德律表達人的尊嚴和確定人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基礎:
境,作適當的反省,以便配合複雜的生活條件。然而,在不同的文化中,自然道德律始終是連繫人與人之間的規則,而且超越不可避免的差異,給人們指出共同的原則。

西塞羅,《共和國》:確實有真正的法律存在,就是正直的理性;它符合本性,遍及眾人;它不可變更、永遠存在;它的命令要求盡職;它的禁令避免過錯。……若代之以相反的法律,便是一種褻瀆;這法律的規定,即使僅是其中的一條,也不允許忽略;至於要想把它全部廢止,誰也不能做到。

1958. 自然道德律是不可變更的,雖然經歷世代的變遷仍保持原貌;它是思潮和風氣激流中的中流砥柱,並作它們進步的支持。表達自然道德律的規律,在實質上也時常有效。即使有人連它的原則都加以否認,但不能把它摧毀,也不能自人心中把它剷除。在個人生活及社會生活中,它時常突然重新出現:

聖奧思定,《懺悔錄》:上主,偷竊肯定受到祢的法律,以及那寫在人心上的法律的懲罰,而且罪惡本身也擦不掉它(法律)。

1959. 自然道德律是造物主極其美好的工程,它給人提供堅實的基礎,以便在其上建築道德規律的大廈,為指導他作抉擇。自然道德律也安置了為建立人的團體不可或缺的道德根基。最後,自然道德律給民法提供不可缺少的基礎;民法或通過反省,從自然律的原則中抽取結論,或經過人為和法律性質的增添而與自然律連結起來。

1960. 自然道德律的命令,並非人人同樣地清楚和直接地知道。在現在的處境中,恩寵和啟示對有罪的人是必要的,為使宗教和道德的真理能夠「沒有困難地、不帶錯誤地、為眾人所確知」。自然道德律給啟示的法律和恩寵,提供一個天主所準備並由聖神的工程所配合的基礎。

二、舊約的法律

1961. 天主,我們的造物主和我們的救主,為自己擇選了以色列作為祂的民族,並給這民族啟示了祂的法律,藉此準備基督的來臨。梅瑟的法律表達許多理性可自然達到的真理。這些真理在救恩的盟約裡,曾予以宣布,並受到驗証。

1962. 舊約的法律是啟示法律的第一步。它的道德規範已濃縮在十誡中。十誡的誡命建立了人蒙召的基礎,而人是依照天主的肖象而受造旳;誡命禁止所有違反愛天主、愛近人的事,並命令為愛天主、愛近人所必要的事。十誡是一道光,光照眾人的良心,為給人顯示天主的召叫和道路,並為保護人對抗邪惡:

1963.天主在十誡石板上寫下了人在自己的心中沒有讀到的。

依照基督徒的傳統,舊約的法律雖是聖的、屬靈的、美好的,但是仍不圓滿。它好似一個啟蒙師,指點應該做甚麼,但它自身不賦予力量,也不賦予使人滿全法律的聖神的恩寵。由於它不能除掉罪過,所以仍是奴隸的法律。依照聖保祿的說法,它的主要功用是在揭發和顯 示罪惡,而罪惡是在人心中形成「肉性的法律」。不過,舊約的法律,在走向天國的路途上,是第一階段。它準備和安排選民和每一個基督徒,使他們在天主救主內皈依及接受信仰。舊約的法律由於是天主的話,提供一個常存的教導。

1964. 舊約的法律是為福音鋪路。「舊約法律是未來事件的預言和教誨」。它預言和預示解除罪惡的工程,這工程將由基督完成,它給新約提供形象、「預象」、象徵,為表達隨從聖神的生活。最後,舊約的法律藉著智慧書和先知書的教導,成為更完整的,並導向新約和天國。

聖依勒內•里昂,《駁斥異端》:在舊約體制下,有些人……,懷有聖神的愛德和恩寵,首先嚮往屬靈和永遠的許諾,因此而歸屬於新約的法律。反過來說,在新約之下,也有一些隨從肉性的人,與新約法律的完善尚有一段距離:雖已歸屬於新約的權下,但為了激勵他們從事修德的功夫,害怕受責罰和若干現世的許諾有其必要。無論如何,即使舊約的法律也要求愛德,但它未賜給使「天主的愛傾注在我們心中」的聖神 (羅 5:5)。

三、新約的法律或福音的法律

1965. 新約的法律或福音的法律是天主的法律、自然道德律、啟示的法律在今世的成全。它是基督的工程,它特別表達在山中聖訓裡。它也是聖神的工程,藉著聖神,它成了內在的愛德律:「我必要與以色列家訂立新約……。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明悟中,寫在他們的心頭上;我要做他們的天主,他們要做我的人民」(希 8:8-10)。

1966. 新約的法律是聖神賜給信者的恩寵,藉著對基督的信德而領受的。它通過愛德而實施,借用主的聖訓教導我們應做甚麼,並藉聖事賦給我們實踐的恩寵:

聖奧思定,《論山中聖訓》:誰若虔敬而深入地默想我們的主在山上宣講的,也就是在瑪竇福音中我們讀到的聖訓,無疑地,必將找到基督徒生活的大憲章。…… 山中聖訓囊括了所有指導基督徒生活的適當規律。

1967. 福音的法律使舊約法律得以「完成」,淨化、超越並達致完美。在真福裡,它履行了天主的許諾,就是將許諾提升,步步導向「天國」。它是向那些妥作準備,願以信德接受此新希望的人說的,即:貧窮的、謙卑的、哀慟的、心裡潔淨的、為了基督而受迫害的人,如此規劃出通往天國的神奇道路。

1968. 福音的法律完成了舊約的誡命。主的山中聖訓,不但不廢止或貶抑舊約法律的道德規範,更釋放深藏著的潛力,提出嶄新的要求;聖訓為舊約法律啟發了天主的和人性的真理。它不外加新的規範,卻直接改造行為的根,就是改革人心,是在那裡,人選擇潔與不潔,也是在那裡,形成信、望、愛三德,並偕同此三德,修練其他的美德。這樣,福音通過效法天父的完美,藉著寬恕仇人,為迫害者祈禱,並像天主那樣寬宏大量,把舊約的法律導向圓滿。
暗中看見的天父」,而不是渴望「為叫人們看見」。新約法律的祈禱是「我們的天父」。

1970. 福音的法律包括「兩條道路」之間決定性的抉擇和實踐主的話;福音的法律濃縮於此金科玉律:「凡你們願意人給你們做的,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:法律和先知即在於此」(瑪 7:12)全部福音的法律包括在耶穌的「新命令」裡(若 13:34),就是我們該彼此相愛,如同祂愛了我們。

1971. 傳自宗徒教導的道德教理宜於與主的聖訓相連接,如羅馬書十二至十五章;格林多前書十二至十三章;哥羅森書三至四章;厄弗所書四至五章,和其他章節。這道理以宗徒的權威傳授主的教導,特別在講解由對基督的信德所衍生的諸德時,這些德行由聖神的主要恩賜──愛德所激發。「你們的愛不可是虛偽的。……論兄弟之愛,要彼此相親相愛。……論望德,要喜樂;在困苦中,要忍耐;在祈禱上,要恆心;對聖者的急需,要分擔;對客人,要款待」(羅 12:9-13)。這教理也教導我們,根據我們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,處理良心的個案。

1972. 新約的法律稱為愛的法律,因為它更是由聖神所灌注的愛推動人行事,而非由怕懼之情;新約的法律又叫做恩寵的法律,因為它通過信德和聖事的途徑,賦給實踐的力量;新約的法律也叫自由的法律,因為它把我們自舊約禮儀和法律的規則中,解救出來,使我們在愛德的推動下自發地行事;最後,它使我們能越過僕人的地位──「不知道他主人所作的事」,成為基督的朋友──「因為凡由我父聽來的一切,我都顯示給你們了」(若 15:15),甚至達到享有繼承權的兒子的地位。

1973. 誡命以外,新約的法律也包括福音勸諭。天主的誡命和福音的勸諭,兩者之間的傳統區分,就在於愛德,基督徒生活的完美:誡命旨在教人避免凡與愛德不能相容的一切,而勸諭更教人躲避,那些本身雖不違反愛德,卻能阻止愛德成長的一切。

1974. 福音勸諭顯示出愛德是活力充沛的,不作更多的付出,總不滿意。福音勸諭發揮其強大的衝力,激勵我們屬靈的敏捷。基本上新約法律的完美,在於愛天主和愛近人的誡命。勸諭則指出更直接的途徑,更方便的方法,要各人隨其召叫去實踐:

聖方濟•沙雷,《論天主的愛》:(天主)並不願意每一個人遵守所有的勸諭,但只遵守那些因符合不同的個人、時間、機會、能力以及愛德所要求的那些勸諭。因為愛德是一切德行、誡命、勸諭,總括一句,一切法律和基督徒行為的皇后,給它們各自的位置、秩序、時間和價值。

撮要
1975.按照聖經,法律是天主慈父的訓示,它指引人生活的道路,為達到許諾的真福並阻止作惡的行徑。
1976.「法律是為了公益,基於理性而訂定的規則,由一個團體的負責人予以公布」。
1977.基督是法律的終向,只有祂教誨並賜予天主的正義。

1978. 自然道德律,是人分沾天主的智慧和善良,因為人是按他的造物主天主的肖象而塑造的。自然道德律表達人的尊嚴,並構成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基礎。

1979. 自然道德律是不變的,歷經世代仍保持原貌。表達自然道德律的規則,在實質上也時常有效。為建立道德規則及民法,自然道德律是不可缺少的基礎。

1980.舊約的法律是啟示的法律的第一步,它的道德規範已濃縮在十誡中。
1981.梅瑟的法律包括的許多真理,可通過理性自然地得知。天主曾啟示這些真理,是因為人在自己心裡不去讀它們。
1982.舊約的法律是為福音作準備。
1983.新約的法律是聖神的恩寵,藉著對基督的信德而領受,通過愛德而行動。它在主的山中聖訓裡特別表達出來,並藉聖事將恩寵賦予我們。

1984. 福音的法律使舊約的法律得以完成、超越並達至完美:舊約的許諾是藉著天國的真福得以完成,舊約的誡命是藉著改變人心——行為的根源而達至完美。

1985.新約的法律是愛的法律、恩寵的法律、自由的法律。
1986.誡命以外,新約的法律也包括福音勸諭:「教會的聖德特別由許多的勸諭所培養,這就是主在福音內建議祂的門徒遵守的勸諭」。

卷三在基督內的生活

第一部分 人的召叫:在聖神內的生活

第三章

第二條恩寵與成義
一、成義

1987. 聖神的恩寵具有使我們成義的力量,就是洗淨我們的罪過,並傳送給我們「天主的正義,這正義是因信仰耶穌基督」,並藉著聖洗聖事而賜給的(羅 3:22):

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,我們相信也要與祂同生,因為我們知道: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,就不再死;死亡不再統治祂了,因為祂死,是死於罪惡,僅僅一次;祂活,是活於天主。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是死於罪惡,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的人(羅 6:8-11)。

1988. 由於聖神的德能, 我們藉著死於罪惡而參與基督的苦難,藉著獲得新生而分享祂的復活;我們是祂身體──教會──的肢體,移接在葡萄樹上,就是祂自身上的枝條:

聖亞大納修,《致賽拉標書》:因著聖神,我們有分於天主。因著有分於聖神,我們成了天主本性的分享者。因此,誰身內住有聖神,誰就分享天主的生命。

1989. 聖神恩寵的第一個效果便是皈依,而皈依使人成義,一如耶穌在傳播福音之初所宣布的:「你們悔改罷!因為天國臨近了」(瑪 4:17)。在恩寵的推動下,人轉向天主,遠離罪惡,於是領受來自上天的寬恕和義德。「因此,成義包括罪過的赦免,以及人內心的聖化與革新」。

1990. 成義使人與罪分離,因為罪是相反天主的愛。成義又淨化人的心靈。天主的仁慈主動施予寬恕,成義緊隨其後。成義使人與天主和好,從罪惡的奴役中解救人並治癒人。

1991.成義同時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領受天主的正義。這裡,正義一詞乃指使我們服從天主的聖意。

1992. 成義是基督藉著苦難為我們賺得的。祂在十字架上自獻為生活的、神聖的、中悅天主的祭品,而祂的血,亦為眾人的罪過,成了贖罪的工具。成義是透過聖洗、信德的聖事,賜給我們的。成義使我們符合天主的正義,天主以祂仁慈的大能,使我們內在地成為義人。成義的目的是為了天主及基督的光榮,以及承受永生的恩賜:

但是如今,天主的正義,在法律之外已顯示出來;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証;就是天主的正義,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,毫無區別地,賜給了所有信仰的人,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,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,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無條件施給的恩寵,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,成為義人。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,使祂以自己的血,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的;如此,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,因為以前祂因寬容放過了人的罪,為的是在罪祭的;如此,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,因為以前祂因寬容放過了人的罪,為的是在 26)。

1993. 成義建立起天主的恩寵與人的自由兩者之間的合作。成義從人方面表達在對召請人皈依的天主聖言予以信德的同意,也表達在對聖神的推動予以愛德的合作,聖神先於人的同意並予以維持:

當天主藉聖神的光照,觸動人心的時候,人自己也不是完全一無所為,因為在他接納這啟發時,他也能予以抗拒;然而,若無天主的恩寵,他也不能以他的自由意志,在天主台前,歸向義德。

1994. 成義是天主仁愛最卓越的工程,天主的仁愛顯示於耶穌基督內,是經聖神所賜予的。聖奧思定認為「惡人的成義比創造天地的工程更為偉大」,因為「天地將要逝去,而救恩和被選者的成義卻萬世常存」。聖奧思定甚至認為,罪人的成義超越在正義中創造天使的工程,因為前者比後者顯示了更大的仁慈。

1995.聖神是內心的導師。在使「內在的人」誕生之際 (羅 7:22;弗 3:16),成義包括整個人的聖化

你們從前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當作奴隸,獻於不潔和不法,行不法的事;如今也要怎樣將你們的肢體當作奴隸,獻於正義,行聖善的事。……可是現在,你們脫離了罪惡,獲得了自由,作了天主的奴隸,你們所得的效果是使你們成聖,結局就是永生(羅 6:19,22)。

二、恩寵

1996.我們的成義來自天主的恩寵。恩寵是天主的恩惠,,無條件地賜予的助佑
佑佑,為了使我們回應祂的召喚:成為天主的子女、義子、有分於天主的性體和永生。
1997.恩寵是分享天主的生命,引領我們進入聖三生活的內心:藉著聖洗,聖神給他注入愛德,聖神也形成教會。

1998. 這分享永生的召叫是超性的。這召叫全由天主無條件地採取主動,因為唯有天主能顯示自己,賜予自己。這召叫超越人理性的了解能力和意志的力量,就像超越所有受造物的能力一樣。

1999. 基督的恩寵是天主無條件地賜給我們的恩典,使我們分享祂由聖神注入我們靈魂的生命,為治療其罪惡,並予以聖化:這便是在聖洗聖事中所領受的聖化恩寵神化恩寵,這恩寵在我們內是聖化工程的泉源:

所以誰若在基督內,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,舊的已成過去,看,都成了新的。這一切都是出於天主,祂曾藉基督使我們與祂自己和好 (格後 5:17-18)。

2000. 聖化恩寵是一個常居的恩賜,一個穩定的、超性的傾向,使人靈本身臻於完美而能和天主共同生活,並以祂的愛而行事。要區分常居的恩 寵和現時的恩寵(寵愛和寵佑),前者是恆常的傾向,使人依照天主的召喚而生活和行動,後者則指在皈依的開始,或在聖化工程的過程中,天主的干預。

2001. 人準備接受恩寵,已經是一個恩寵的工程。我們需要這恩寵為激發和支持我們的合作,好使我們因信德而成義,藉愛德而聖化。天主在我們身上完成祂所開始的工程,「因為祂開始以祂的運作使我們願意:又與我們已經皈依的意願合作,而予以完成」:

聖奧思定,《論本性與天主的恩寵》:當然,我們自己也工作,但我們只是同工作的天主合作。因為天主的仁慈走在我們前面,為使我們獲得治癒,祂的仁慈仍伴隨我們,為使我們在獲得治癒之後富有生氣;祂的仁慈走在我們前面,為使我們蒙受召叫,伴隨著我們,為使我們受到光榮;走在我們前面,為使我們虔敬地生活,伴隨著我們,為使我們常和天主共同生活,因為沒有祂我們甚麼也不能做。

2002. 天主自由的主動要求人自由的回應,因為天主依照自己的肖象創造了人,賦給人自由及認識祂、愛慕祂的能力。靈魂唯有在自由狀態中才能進入愛的共融。天主逕自接觸,並直接感動人心。祂在人心中安置了對真理和美善的嚮往,只有天主才能使之滿足。「永生」的許諾,超過所有的期望,答覆了這個嚮往:

聖奧思定,《懺悔錄》:如果祢,在祢的大好工程告成之時……,祢在第七天休息,這是祢在藉著祢的經書發言,有意預先告訴我們,在我們的「大好」工程宣告結束之時,我們也要在永生的安息之日,在祢內休息,當然這還是祢所賜。

2003. 恩寵首先且主要是聖神的恩賜,祂使我們成義,並聖化我們。恩寵也包括聖神所賞的許多恩惠,為使我們能作為祂工程的合作者,致力於他人的得救,和發展基督的身體,即教會。這些恩惠是聖事的恩寵,是指向聖化恩寵的,其目的是為了教會的公益。神恩為愛德服務,愛德建樹教會。

2004.在特殊的恩寵中,值得一提的是地位的恩寵;地位的恩寵伴同信友執行其基督徒生活中的職責,與教會內的職務:

按我們各人所受的聖寵,各有不同的恩賜:如果是說預言,就應與信德相符合;如果是服務,就應用在服務上;如果是教導,就應用在教導上;如果是勸勉,就應用在勸是服務,就應用在服務上;如果是教導,就應用在教導上;如果是勸勉,就應用在勸 8)。

2005. 恩寵既然屬於超性界,因而超越我們的經驗,只能透過信德才能認識。因此,我們不能根據我們的感覺,或經由我們的事工獲得結論,確定我們的成義和獲救。然而,依照主的話:「你們可憑他們的果實辨別他們」(瑪 7:20), 反省在我們的生活及聖賢的生活中, 天主的恩賜給我們提供了一個保証,即恩寵在我們內運作,並激勵我們邁向與日俱增的信德和充滿信賴的貧窮態度。

對這種態度,在聖女貞德身上可找到一個最美麗的例子:教會法庭的法官給聖女貞德設了一個圈套,「她被問及是否知道自己生活在天主的恩寵裡;聖女回答說:『如果我不在,願天主把我投入其內,如果我在,願天主留我活在其內』」。

三、功績

《羅馬彌撒經書》,「聖人彌撒頌謝詞」:祢在聖徒的聚會中享受讚頌;祢表揚他們的功績,就是表揚祢恩寵的成果。

2006. 「功績」一詞,一般指一個團體或一個社會,對其成員的行為,應給予的報應:若行為判定為善,應得賞報;若判定為惡,應受懲罰。功績屬於義德的範圍,且與義德的平等原則相符合。

2007. 對天主來說,按嚴格的法理而論,人沒有功績可言。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不等是沒有限量的,因為我們所有的,都是從天主、我們的造物主那裡領受的。

2008. 在基督徒的生活中,人在天主那裡的功績,乃是因為天主自由地安排了人與其聖寵的工程合作。天主走第一步,以慈父般的行動推動人,接著,人才踏出第二步,以自由的行動,與天主的推動合作。這樣,善行的功績首先應歸屬於天主的恩寵,之後才輪到信徒。此外,人的功績自當回歸天主,因為其善行都是在基督內,並由聖神啟迪與幫助而進行的。

2009.蒙召為天主的義子,使我們藉著恩寵有分於天主的性體,依賴天主無寵推動在先,而後賜其所應得的。……功績都是天主的恩賜」。

2010. 在恩寵的領域裡,主動屬於天主,沒有人能夠在皈依的開始,獲得寬赦及成義的最初的恩寵。在聖神和愛德的推動之下,我們才能為我們自己並為他人賺得為成聖、為增加恩寵和愛德,一如為得到永生有用的恩寵。至於現世的事物,如健康、友誼,也可以依照天主的智慧賺得。這些恩寵和事物是基督徒祈禱的對象。祈禱給我們提供為有功績的行為所需要的恩寵。

2011. 在我們內在我們內,,基督的愛是我們在天主台前所有功績的泉源。恩寵以積極的愛,使我們與基督結合,確保我們的行為有超性的品質,因而也在天主和人面前確定了它們的功績。聖人們常真切地意識到,他們的功績純粹是天主的恩寵。

聖女小德蘭,《給仁慈大愛的奉獻》:現世流亡結束之後,我固然希望到天鄉享見祢,但我不願為天國在現世累積功績,我願意因祢唯一的愛愛而工作……。在我生命的末刻,我將出現在祢面前,兩手空空,因為我不要求祢,上主,計算我的事功。我們所有的義德,在祢的眼中,都有瑕疵。因此,我願穿上祢本身的義德義德,並從祢的愛中,領受祢自己,永遠擁有祢……。

四、基督徒的聖德

2012. 「天主使一切協助那愛祂的人,獲得益處。……因為祂所預選的人,也預定他們與自己的兒子的肖象相同,好使祂在眾多弟兄中作長子。天主不但召叫了祂所預定的人,而且也使祂所召叫的人成義,並使成義的人,分享祂的光榮」(羅 8:28-30)。

2013. 「所有基督徒,不論身分與地位如何,都被號召走向基督徒生活的圓滿及愛德的完美境界」。 眾人都蒙召走向聖德:「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」(瑪 5:48)。

信友們要按照基督的恩賜,利用一切力量,以達到這一完美的境界,為使……在一切事上服從天父的旨意,全心獻身於光榮天主及服務他人。如此,天主子民的聖德將要結出豐富的果實,一如教會的歷史上許多聖人的生活,清楚地証明的。

2014. 靈修的進步趨向與基督日益親密的結合。這結合被稱為「奧秘的」,因為藉著聖事──「神聖的奧秘」──分享基督的奧秘,而且又在基督內,分享聖三的奧秘。天主召叫眾人與祂親密的結合,雖然此奧秘生活的一些特殊恩寵或出奇記號,只賜給某一些人,目的是為了顯示眾人得到的恩寵,都是天主無條件地賞賜的。

2015. 走向完美的道路是通過十字架。沒有犧牲、沒有屬靈的戰鬥,就沒有聖德可言。靈性的進步要求靈修功夫與克己,這些會逐漸引領人生活在真福的平安與喜樂中:

聖額我略•尼撒,《有關雅歌的道理》:
上升的人,總不停止前進,周而復始,藉著永無終期的開始,前進不息。
上升的人,想望那已經認識的事物,總不停止。

2016. 慈母教會的子女, 在與基督共融之下,藉著天主的恩寵所完成的善工,希冀恆心到底的恩寵及天主父的賞報,是合情合理的。持守著同樣的生活規範,信者們與那些因天主仁慈一同集合在新耶路撒冷的人,分享「有福的希望」,這新耶路撒冷正「從天上由天主那裡降下,就如一位裝飾好迎接自己丈夫的新娘」(默 21:2)。

撮要
2017.聖神的恩寵賦予我們天主的正義。祂使我們藉著信德和聖洗,與基督的苦難和復活相結合,而使我們分享祂的生命。
2018.成義猶如皈依,包含兩方面:人藉著恩寵的推動,轉向天主,遠離罪惡,如此接受罪赦和由上而來的義德。
2019.成義包括罪赦、聖化和人內在的更新。

2020. 成義是藉著基督的苦難為我們賺得的。成義是透過聖洗而賜予我們,令我們符合天主的正義,是祂使我們成為義人。成義的目的是為光榮天主及基督,並為承受永生的恩賜。這是天主慈愛最卓越的工程。

2021.恩寵是天主賜予我們的助佑,為使我們回應天主的召叫成為祂的義子。恩寵引領我們進入聖三生活的親密關係中。

2022. 在恩寵的工程裡,天主首先採取主動,預備和激發人的自由回應。恩寵滿足人的自由的深切渴求。它邀請人自由地與它合作,並使自由達到完美的境界。

2023.聖化恩寵(寵愛)是天主無條件地施予我們的,使我們分享祂的生命,它經由聖神,傾注在我們的靈魂上,為治療其罪惡並予以聖化。

2024. 聖化恩寵使我們「蒙主喜悅」。「神恩」,即聖神特殊的恩寵,是為導向聖化恩寵和為教會的公益而賦予的。天主也藉著多種現時的恩寵 (寵佑)行事,這與經常在我們內的常居的恩寵(寵愛)有別。

2025. 只有隨從天主自由計劃的安排,而與其恩寵的工程合作,人在天主前才有功績可言。功績首先是屬於天主的恩寵,其次才是屬於人的合作。人的功績也就是天主的。

2026.聖神的恩寵,基於我們的義子關係,並依照天主無條件地所賞賜的義主要泉源。

2027. 沒有人可賺得最初的恩寵,這恩寵是皈依的原動力。在聖神的推動下,我們能為自己和為別人賺得一切有用的恩寵,為到達永生,和得到必須的世物。

2028.「所有基督徒……都被號召走向基督徒生活的圓滿及愛德的完美境界」。「基督徒的完美只有一個止境:那就是永無止境」。
2029.「誰若願意跟隨我,該棄絕自己,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」 (瑪 16:24)。
第三條

教會 ──── 慈母與導師

2030. 基督徒是在教會內,在與諸受洗者的共融中,完成其召叫,從教會領受天主的話,其中含有「基督之律」(迦 6:2)的教導。基督徒從教會領受聖事的恩寵,以便在「道路」上支持他們。基督徒從教會學習聖德的典範,在至聖童貞聖母瑪利亞身上,認出聖德的模範和泉源;在真實見証者的生活中,辨別出聖德;在靈修的傳統中,在前輩聖賢的漫長歷史中,基督徒發現聖德,並在禮儀中按照聖人年曆加以慶祝。

2031. 道德生活是屬神的敬禮。在基督徒組成的基督的身體中,並與祂奉獻的感恩祭中,我們「獻上我們的身體,當作生活、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」。在禮儀和舉行聖事時,祈禱和教導,偕同基督的恩寵,光照並滋養基督徒的行為。道德生活一如基督徒的整個生活,在感恩祭中,找到它的泉源並達到高峰。

一、道德生活與教會的道德生活與教會的訓導

2032. 教會,「真理的柱石和基礎」(弟前 3:15),「由宗徒們接受了宣布基督救世真道的莊嚴命令」。「無論在何時何地,教會有權宣布倫理的原則,包括有關社會秩序在內的,對人的事務,在基本人權和人靈的得救有所要求時,亦有權審斷」。

2033. 教會牧者有關道德的訓導,借助於神學家和靈修學家的著作,通常是在教理講授及講道中行使。這樣,基督徒道德的「寶庫」,在牧者的保護和監督之下,才能代代傳遞下來。這道德的寶庫是一套具有特色的集成,包括規律、誡命和發自對基督的信仰、因愛德而活躍的德行。在傳統上,這種教理的講授,除信經和天主經外,以十誡為根基,因為十誡宣示為所有的人都有效的道德生活的原則。眾宣講當信的和應在生活中實踐的信仰」。教宗以及與教宗共融的主教們,以通常和普遍的訓導,教導信友當信的真理、當實踐的愛德、當希望的真福。

2035. 分享基督的權威最高的等級,藉不能錯誤的特恩予以保証。這不能錯誤的範圍,與「天主啟示的寶庫範圍相等」;而且延伸到所有教義的要素,包括道德在內,若缺乏了這些要素,就不能維護、宣示或遵守信德的救恩真理。

2036. 訓導的權威也伸展到自然律的特殊規範,因為造物主要求遵守的這些規範,為得救是必要的。提醒人們注意自然律的規範,乃屬教會訓導的一個基本任務。這是一個先知性的任務:向人們宣告他們真正是甚麼,提醒人們在天主台前他們應該是甚麼。

2037. 託付給教會的天主法律,教授給信徒,作為生命與真理的道路。因此,信徒有權利對神聖的救恩規範,獲得教導,藉以淨化判斷,並以恩寵治療人理性的創傷。他們也有義務遵守教會合法權威訂定的憲章和法令。即使這些只是紀律性的規定,也要求在愛德內的順從。

2038. 在教導及實行基督徒的道德方面,教會需要牧者的獻身、神學家的知識、所有基督徒以及善心人士的貢獻。信德和實踐福音給每一個人提供生活「在基督內」的經驗,使他得到光照,並使他能夠藉著天主聖神,明辨天主和人的事理。這樣,天主聖神能用最微末者,光照那些智者和身居高位的人。

2039. 所有職務,應本著服務弟兄及忠於教會的精神,因著主的名義去執行。同時,每個人的良心,在對其個人的行為作倫理判斷時,應避免受限於個人的想法。他應盡其所能,敞開心胸,念及眾人的利益,依照道德律,即自然的和啟示的道德律,同時也應按教會的法律,以及教會訓導當局有關倫理問題的權威性教導,所表示的意思。個人的良心和理性不宜與道德律或教會的訓導背道而馳。

2040. 如此,在基督徒中間,一種真正的孝愛教會的精神,得以發展出來。這是聖洗恩寵的正常成長,它使我們出生於教會的懷中,並使我們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。教會以慈母的關懷,施予我們天主的仁慈,天主的慈悲勝過我們的罪過,尤其在修好聖事中顯示出來。教會猶如一個關懷備至的母親,在每天的禮儀中,她毫不吝嗇地供給我們主的聖言和聖體,作為我們的食糧。

二、教會的規條

教會的規條
2041.教會的規條列於道德生活的範圍,與禮儀生活相連,並自禮儀生活取得滋養。由牧職當局所頒布的成文法,有強制性,乃是為了給基督信徒,確保在祈禱的精神、倫理的努力、愛天主愛近人的成長中,一個最低而不可再少的限度。

2042 .第一規條 (「主日及當守的法定慶節應參與彌撒,不從事辛勞的工作」)要求信徒參與慶祝紀念主復活的日子,以及敬禮主的奧蹟、榮福童貞瑪利亞,和諸聖人的主要禮儀慶節;首先,要參與基督徒團體團聚一起的感恩慶典,並且要停止一切阻礙聖化這些日子的工作和操勞,從而得到休息。

第二規條 (「應至少每年一次告明你的罪」)藉著領受和好聖事,繼續聖洗聖事的皈依和赦免的工程,為領受聖體妥作準備。

第三規條 (「應謙卑地至少在逾越慶節時領受你的造物主」), 保証最低限度的領受主的聖體聖血,要在逾越節期中領受,這是基督徒禮儀的原始和中心。

2043.第四規條 (「應在法定日子上遵守大齋和小齋」),…… 獲得控制本能的力量和心靈的自由。
第五規條 (「應支援教會的需要」),意指信徒尚有義務,各盡自己的能力,支援教會物質的需要。

三、道德生活與傳教的見証

2044. 受過洗的人的忠信是傳播福音和教會在世使命的首要條件。為使救恩的訊息,在人面前顯示出真理和光輝的力量,應有基督徒的生活作真實的見証。「基督徒生活的見証及以超性精神所行的善事,有吸引人信仰和皈依天主的力量」。

2045. 因為基督徒是基督身體的肢體,而基督是頭, 基督徒以他們堅定的信念和品行,有助於建樹教會。教會因著信徒的聖德而日益茁壯、成長、發展,直到「成為成年人,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」(弗 4:13)。

2046. 由於按基督的心意而生活,基督徒加速天主神國的來臨,那就是「正義、真理與和平的神國」。他們卻不因此而鬆懈現世的工作;忠於他們的師傅,信徒以正直、耐心與愛心執行現世的事務。

撮要
2047.道德生活是屬神的敬禮。基督徒的行為在禮儀和聖事的舉行中獲得滋養。
禮儀得到滋養。
2049.教會牧人有關道德的訓導權通常是在教理講授及講道中行使,而以天主十誡為根基,因為十誡宣示為每個人都有效的道德生活原則。

2050. 羅馬教宗和主教們,以真正導師的身分,向天主子民宣講當信和在生活中當實行的道理。對有關自然律及理性的道德問題表示立場,也屬於他們的職權。

2051.牧人的訓導權的不能錯誤,涵蓋道理的一切要素,包括道德的問題,若沒有這些要素,信德的救恩真理就無法維護、宣示或遵守。

上一章---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