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:第二部分:第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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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部分
第四章其他禮儀慶典

第一條

聖儀

 

1667. 「慈母聖教會設立了一些聖儀,這是模倣聖事而設立的一些神聖標記,用以表示因教會的代禱而獲得的某些效果,尤其是屬靈的效果。藉著聖儀,使人準備接受聖事的主要效果,並聖化人生的各種境遇」。

 

聖儀的特質

 

1668. 聖儀是由教會所建立的,為聖化教會的某些職務、生命中某些情況、基督徒生活的不同境遇、及有益於人類使用的物品。聖儀根據主教的牧民決策,也可用以回應某一時代或某一地區基督徒的文化、歷史和其他需要。聖儀常包含祈禱,並時常伴以一種指定的標記,例如覆手、劃十字聖號、灑聖水(使人紀念聖洗聖事)等。

 

1669. 聖儀屬於來自聖洗的司祭職:所有已受洗的人,都蒙召成為一個「福源」(blessing),可施以祝福。因此,信友也可以主持某些祝福;但一項祝福越涉及教會和聖事生活,就越應保留給聖職人員 (主教、司鐸或執事)來主持。

 

1670. 聖儀不像聖事一般賦予聖神的恩寵,但透過教會的祈禱,讓人準備接受恩寵且與之合作。「信友盡心準備,靠著由基督受難、死亡、復活的逾越奧跡所湧出的恩寵,聖化各種生活情況,而所有聖事與聖儀的效能,也都是由這逾越奧跡而來。 於是,一切事物的正當用途,無一不能導向聖化人類、光榮天主的目的」。

 

1671.在各種聖儀中,以祝福祝福(人、食物、物件、地方)為首。每項祝福都是人對天主的讚頌並求祂賜恩的祈禱。基督徒在基督內蒙天主父降福,賜「以各種屬神的福分」(弗 1:3)。因此,教會在祝福時,都呼求耶穌之名、並習慣劃基督的十字聖號。

 

1672. 某些祝福有其持久性:因為它們把一些人奉獻奉獻於天主,或保留一些物件和地方,專供禮儀的用途。對人的祝福(但切勿與聖秩聖事混淆)有: (男、女)隱修院院長的祝福、貞女的奉獻、會士的發願、以及為某些教會職務(讀經員、輔祭員、傳道員等)的祝福。物品的祝福有:聖堂或祭台的

 

奉獻或祝福,聖油、聖爵、祭衣、鐘等的祝福。

 

1673. 當教會公開以權威,因耶穌基督之名,祈求保護某人或某物件,對抗並脫離魔鬼 (邪惡)的控制,這稱為驅魔驅魔。耶穌曾經驅魔,而教會從祂那裡獲得驅魔的權柄和任務。簡單的驅魔禮施行於聖洗聖事的慶典中。隆重的驅魔禮(即所謂的「大驅魔禮」)只能由獲得主教許可的司鐸舉行。在進行大驅魔禮時,必須明智謹慎,嚴守教會所訂的規則。驅魔的目的是藉耶穌交託給教會的神權,驅走邪魔,解放人免受魔鬼的控制。然而,這絕對不同於患病,尤其是精神方面的。若是患病,就需要接受醫學方面的治療。因此,在行驅魔禮前,必須辨認有關情況確定有魔鬼的臨在,而非疾病。

 

民間的熱心敬禮

 

1674. 除了聖事性禮儀和聖儀外,教理講授的內容還應考慮到信友間的各式熱心善功及民間敬禮。基督徒歷來都以不同方式的熱心敬禮來表達他們的宗教感情。這些熱心敬禮環繞著教會的聖事生活, 包括尊敬聖髑、拜訪聖堂、朝聖、各式敬禮遊行、拜苦路、宗教舞蹈、唸玫瑰經、佩帶聖牌等。

 

1675. 這些熱心行為延續教會的禮儀生活,卻非予以取代:「安排這些熱心善功時,應該顧及禮儀季節,與禮儀配合,在某種程度上由禮儀延伸而來,並引導民眾走向禮儀,因禮儀本身遠比這些熱心善功更為尊高」

 

1676. 為保存和支持民間的熱心敬禮,需要牧民上的辨別,必要時,還得淨化,並糾正這些熱心敬禮背後的宗教感情,使能增進對基督奧跡的認識。這些民間熱心敬禮的舉行,須受主教的監督和批准,並遵守教會的一般準則。

 

本質上,民間熱心敬禮包含豐富的價值。它以基督徒的智慧,回答有關生命(存在)的重大問題。天主教徒的信仰智慧,能把(存在的)問題綜合起來:以創新的方式綜合了神性與人性、基督與瑪利亞、靈魂與肉身、共融與制度、個人與團體、信仰與國家、理智與感情。這智慧基於基督徒的人文主義,徹底肯定每個人都有天主子女的尊嚴,建立基本的友愛團契,教導人接觸自然的化工,同時也了解人為的事功,並且讓人即使遇上艱難的時刻,仍有理由在喜樂和愉快中生活。對民眾來說,這智慧也是一種辨別的原則,一種傳揚福音的精神,使他們自然察覺到:何時教會是以服務福音為首;何時此福音被其他利益所窒息,並失去其內涵。

 

撮要
1677.聖儀是教會所建立的神聖標記,其目的是使人準備接受聖事的效果,並聖化生命中不同的境況。

 

1678. 祝福在聖儀中佔了重要的地位。祝福包括人為了天主的工程和恩賜而讚頌祂,同時也包含教會的代禱,使人能夠按照福音的精神,善用天主的恩賜。

 

1679. 除禮儀外,基督徒生活也由植根於不同文化的各式熱心敬禮所滋養。教會在信德的光照下謹慎地闡明這些「熱心敬禮」:凡能表達傳揚福音精神、人類智慧、充實基督徒生活的,教會都予以鼓勵。

 

第二條

基督徒的喪禮

 

1680. 一切聖事,尤其基督徒入門聖事,是以天主子女的最後逾越為目標。此最後的逾越,通過死亡,引領人進入天國的生命。如此,滿全了人在信德與希望裡所宣認的:「我期待死人的復活,及來世的生命」。

 

一、基督徒的最後逾越

1681. 基督死而復活的逾越奧跡,啟示了基督徒死亡的意義。因此,我們把唯一的希望寄託在基督身上。那在基督耶穌內去世的基督徒是「出離肉身,與主同在。」(格後 5:8)

 

1682. 對基督徒來說,死亡那天雖結束了聖事生活,卻帶來另一個新的開始。他完成了受洗時開始的新生命;決定性地「相似」那藉聖神的傅油而獲賜的「聖子的肖象」;並能分享那曾在感恩祭中預嘗過的天國筵席,縱使他還需最終的淨化,才能穿上結婚禮服。

 

1683. 在塵世的朝聖旅程中,教會好比母親那般,透過聖事,懷抱著基督徒,也陪伴他走到人生路途的終點,把他交託在「天父的手裡」。教會在基督內向天父獻上祂寵愛的子女,且懷著希望,在地裡播下那將光榮復活的肉身的種子。這奉獻藉感恩祭予以充分地慶祝。在彌撒前、後所舉行的祝禱禮,都是聖儀。

 

1684. 基督徒的喪禮既不授予亡者聖事,也不授予聖儀,因為亡者已「跨越」聖事救恩計劃之外。但它是教會的禮儀慶典。教會在此的職務,是為了藉喪禮表達與亡者亡者之間有效的共融,也是為了使參加喪禮的會眾團體團體參與此共融,並向會眾宣告永遠的生命。

 

1685.不同的喪禮儀式表達出基督徒死亡的逾越特色逾越特色,並且適應各地區的情況和傳統,甚至包括禮儀服飾的顏色。

 

1686. 羅馬禮的殯葬禮殯葬禮殯葬禮, 為適應喪禮過程中的三個不同地方(家裡、聖堂、墓地), 並按照家庭、本地習俗、文化和民間的熱心敬禮在喪禮中的重要作用,提供了三種類型。

 

下述過程為所有禮儀傳統所共有,它包括四個主要的部分:
1687. 向團體致候向團體致候。禮儀由信德的致候開始。主禮以「安慰」的言詞 (依照新約
向團體致候

 

的意思:聖神的力量在希望中)來接待亡者的親友。 在此聚集祈禱的團體也期待聆聽「永生之言」。 面對團體中一個肢體的去世(或逝世週年紀念,或逝世後第七天或第四十天),應使我們超越「現世」的觀點,引導信友確信復活的基督。

 

1688. 聖道禮儀聖道禮儀。在舉行喪禮時,應加倍用心準備聖道禮儀,尤其會眾當中可能有些是很少參與禮儀的信友,或是亡者的非基督徒朋友。講道時,尤其要避免使用「對亡者歌功頌德的悼詞」, 但要在復活基督的光照下,闡明基督徒死亡的奧跡。

 

1689. 感恩聖祭感恩聖祭。喪禮如在聖堂舉行,感恩祭是基督徒去世逾越事實的核心。教會表達她與亡者有效的共融:在聖神內,向天父呈上基督死而復活的祭獻;教會祈求她的子女得到罪過及其後果的淨化,並蒙接納參與天國的筵席,分享逾越的圓滿 (福樂)。藉著如此舉行的感恩祭,信友團體──尤其是亡者的家人──學習在與「主內安息」那一位的共融中生活。此共融的生活是藉著領受基督聖體(亡者亦是基督的活肢體),並藉著為他祈禱,也與他一起祈禱。

 

1690. 告別禮告別禮是教會最後一次把亡者交託於天主。這是「在埋葬亡者前,基督徒團體對其成員作最後的告別」。在拜占廷禮的傳統中,表達方式是於告別時向亡者吻別:

 

聖西默盎•得撒洛尼,《論殯葬禮》:藉著這最後的致敬,「我們為他的去世和分離、也因與他的共融和重聚而詠唱。事實上,死亡決不能把我們彼此分離,因為我們眾人都要走完同一的道路,將在同一個地方重逢。我們將不再分離,因為我們為基督而活,現今又在基督內結合為一,走向祂,與祂相遇……我們將在基督內團聚一起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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